科普

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哪一年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颁布于195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该宪法除序言外,分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以及国旗、国徽、首都,共4章106条。

这部宪法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了中国人民革命的成果和新中国成立五年来的新胜利,反映了中国广大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共同愿望。它首先把实现国家在过渡时期总任务的具体步骤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哪一年颁布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颁布于1954年。


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也是一部真正体现人民民主精神的宪法。它包括序言、总纲、国家机构、人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4章,共106条,其中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正确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一项重大的创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诞生,使人民终于有了自己的宪法,国家治理有法可依。


1954年6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并决定予以公布,交付全民讨论。经过两个多月的讨论,提出了一百多万条修改和补充意见,起草委员会根据各方面所提出的意见,再次修改后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认真讨论,9月20日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公布实施。

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哪一年颁布的 扩展资料

195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的宪法。该宪法4章共106条,是在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新形势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制定的。1954年的这部宪法是保证中国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宪法,因而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相关新闻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400-800-4869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admin@notoy.cn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