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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师范生就业政策 国家师范生就业政策

国家师范生就业政策

一、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由有关省级政府统筹,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并实施就业方案,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指导、落实工作岗位、办理派遣和接收工作;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公费师范毕业生人事接转工作;省级机构编制部门负责落实公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的编制;省级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相关经费保障。

二、按照国办发〔2007〕34号文件规定,落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所需编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一掌握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情况,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内,提前安排接收公费师范毕业生编制计划。各地应首先用自然减员编制指标或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安排公费师范毕业生,必要时接收地省级政府可设立专项周转编制,确保公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   

三、公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校任教,履行国家义务。鼓励毕业生到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任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用人单位与公费师范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及时公布本省(区、市)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信息,并组织多种形式的供需见面活动,为每一位毕业生落实好任教学校。

部属师范大学要做好公费师范生毕业教育、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工作。引导师范毕业生坚定教师职业信念,立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加强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的沟通,配合做好就业工作。根据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依法做好公费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及时将师范毕业生信息送达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就业指导、信息服务和监督检查。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上及时发布各省(区、市)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和公费师范毕业生信息。

四、公费师范毕业生依法取得教师资格后,按照国办发〔2007〕34号文件和《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规定就业。毕业前通过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由培养学校直接迁转至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所在地户籍部门;毕业前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地区的中小学校任教。确有特殊情况,要求跨省区任教的,需经学校审核、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五、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毕业生,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间仍然享受派出学校原工资福利待遇。地方政府和农村学校要为公费师范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服务提供周转住房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六、公费师范毕业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研究生,在职学习,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公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任教学校要对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给予支持。具体办法另文规定。

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属师范大学和公费师范毕业生要严格履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公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任教服务期内,可在学校之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未能履行协议的毕业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已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由培养学校取消学籍。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违约退还和违约金。

八、各级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鼓励和支持公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建立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督查机制,每年进行检查并采取适当方式公布结果。对于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不力的地方,将酌情调整部属师范大学在当地的招生计划。

九、保障公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是落实师范生免费教育示范性举措的关键环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相关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的重大战略意义,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为培养造就一大批优秀中小学教师创造条件。省级政府要加强领导,统筹相关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免费师范生就业政策

外省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如何就业

外省公费师范生的就业去向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1. 个人因素会影响其就业去向,比如专业技能、实习经验、职业规划等因素;

2. 地理位置也会影响就业去向,例如不同城市有不同的经济发展状况和职业发展前景等;

3. 政策因素也会影响就业去向,比如各地区政策有所不同,有些地区可能会优先考虑当地的毕业生就业。
因此,可以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和就业市场实际情况来选择就业方向,比如通过参加招聘会、求职网站等途径来寻找适合的就业岗位。

免费师范生就业政策

西藏民族大学免费师范生就业去向

西藏民族大学的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就业去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向:

1.到西藏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如小学、中学、职业学校等。

2.到西藏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从事教育管理、教育研究、教育培训等工作。

3.到其他省份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从事教育相关工作。

4.到社会组织、非营利机构等从事教育公益事业。

需要注意的是,免费师范生毕业后需要在西藏从事教育工作满5年,才能免除学费贷款。同时,毕业生也可以选择自主创业或者继续深造,如攻读硕士研究生等。

免费师范生就业政策

公费师范生毕业后的就业保障是

1、部属公费师范生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

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国家鼓励公费师范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公费师范生由于志愿到中西部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任教等特殊原因不能回生源所在省份任教的,应届毕业前可申请跨省就业,经所在学校、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跨省就业手续。

2、省属公费师范生

由于每个省份关于公费师范生的政策会有一定差异,因为老师以山东省为例,为大家整理山东省公费师范生毕业后怎么分配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发布的2021年公费师范生政策:

公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安排到学科教师紧缺的农村学校。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组织用人单位与公费师范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专项招聘,通过竞岗选聘、双向选择等方式为公费师范毕业生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确保符合入职条件的公费师范生均有编有岗。

免费师范生就业政策

公费师范生就业后他的吃住怎么解决

一般都是自行解决,公费师范生在毕业后都会选择回生源地工作,但是也可以自愿申请去少数民族地区或者贫困边远地区任教,只要相关部门和学校同意即可。

公费师范生一般会分配到教师队伍比较欠缺、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被分配到乡下的同学不是很多,其实下乡做教师也是很好的,在乡下教学是有补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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